找到一個月租便宜的單位, 立即使我雙眼發光…所有缺點都看不見了!
其實, 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 佢收得咁平租, 必然有其弊處, 例如地方細, 只放得落一張床、一個衣櫃、一個雪櫃及一張電腦枱, 面積就等如別人家中的一個小房間. 但是, 我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 我只能把一切往好處想…
最重要的是, 今個冬天, 沖涼不再是一件可怕的事了, 那些又細又泠的水 – 嘿! 不要再來啦!
原來, 人的需要很簡單, 沖一個暖水浴, 然後擁抱著溫暖的被窩而睡, 已經是很幸福的事情!
而且, 每個月可以節省千多元啊! 只是這兩點好處, 足以抵償其他的弊處了!
身在幸福不知福! 也許經歷過, 才會明白、學會欣賞身邊事物.
人想要的很多, 其實需要的, 卻很簡單!
現在的問題是, 不知道何時才可以找到另一個人租住我現時的單位呢? 當他知道在這裡沖涼的情況...真的替他感到凍...不知道當上一個住客看見我來的時候, 他們的心情是如何的呢?
星期五, 10月 03, 2008
星期三, 10月 01, 2008
意難平
搬進新的office已經兩個半月了, 我以為, 只要我退一步, 我與她的關係會回復從前那樣, 可是, 事實告訴我, 無論我再做甚麼, 情況都不會有所改變, 她, 始終是她所重視的人!
雖然, 那天她明明對我說, 對她的行為很生氣, 不希望我像以前一樣, 獨自一個人食lunch, 擔心我不快樂, 並問我如果她對她說不與她食lunch, 而與我一起, 就會使我開心嗎? 當時, 我真的感動了, 我淚如雨下! 可是, 生氣之後, 又如何呢? 她會以行動去表示甚麼嗎? 如果她真的曾經以行動去表示過她對我的重視, 或者只是一點認同, 一點support, 我真的真的無憾! 我真的願意為她做任何事, 何況只是遷就她?!
她說如果我真的不能跟她們一起食lunch, 她會有所行動, 可是, 後來她又說她的意思只是再想辦法, 想甚麼辦法呢 - 就是回到從前一樣, 我又要獨自一人吧! 其實她又怎會為了我感到開心與否而這樣做呢? 一年前不會, 難道一年後的今天, 就會嗎? 我真是太傻了!
她們同喜同憂, 互相關心, 互相幫助, 真是很令人羨慕的一對好朋友; 她會接受她為她做的飯, 而我提出為她帶飯, 她卻不接受, 只因為不想留下她, 令她不愉快; 她對她說令她失去了一個朋友, 感到不好意思, 想她必然回答說無所謂, 因為有她加倍對她好.
看著她們雙雙對對, 一起返工, 一起食lunch, 一起放工, 心裡當然不好受, 但是, 我明白, 她有她的選擇, 可能是我沒有這樣的福份吧! 可是, 為甚麼她對我竟然這樣殘忍, 無論我如何請求, 她也不肯跟我說大家不再做朋友, 讓我可以真正的死心呢? 不過, 其實她的行動不就是最決絕的回答了嗎? 她不是叫我只當她是普通的同事嗎? 我這個人真是太傻了! 正如她所說, 我的不快樂, 都自是自討苦吃呢? 是活得不耐煩嗎?
每天都要面對她們, 真的很難過啊! 神啊! 為甚麼你給的功課總是那麼難?!
雖然, 那天她明明對我說, 對她的行為很生氣, 不希望我像以前一樣, 獨自一個人食lunch, 擔心我不快樂, 並問我如果她對她說不與她食lunch, 而與我一起, 就會使我開心嗎? 當時, 我真的感動了, 我淚如雨下! 可是, 生氣之後, 又如何呢? 她會以行動去表示甚麼嗎? 如果她真的曾經以行動去表示過她對我的重視, 或者只是一點認同, 一點support, 我真的真的無憾! 我真的願意為她做任何事, 何況只是遷就她?!
她說如果我真的不能跟她們一起食lunch, 她會有所行動, 可是, 後來她又說她的意思只是再想辦法, 想甚麼辦法呢 - 就是回到從前一樣, 我又要獨自一人吧! 其實她又怎會為了我感到開心與否而這樣做呢? 一年前不會, 難道一年後的今天, 就會嗎? 我真是太傻了!
她們同喜同憂, 互相關心, 互相幫助, 真是很令人羨慕的一對好朋友; 她會接受她為她做的飯, 而我提出為她帶飯, 她卻不接受, 只因為不想留下她, 令她不愉快; 她對她說令她失去了一個朋友, 感到不好意思, 想她必然回答說無所謂, 因為有她加倍對她好.
看著她們雙雙對對, 一起返工, 一起食lunch, 一起放工, 心裡當然不好受, 但是, 我明白, 她有她的選擇, 可能是我沒有這樣的福份吧! 可是, 為甚麼她對我竟然這樣殘忍, 無論我如何請求, 她也不肯跟我說大家不再做朋友, 讓我可以真正的死心呢? 不過, 其實她的行動不就是最決絕的回答了嗎? 她不是叫我只當她是普通的同事嗎? 我這個人真是太傻了! 正如她所說, 我的不快樂, 都自是自討苦吃呢? 是活得不耐煩嗎?
每天都要面對她們, 真的很難過啊! 神啊! 為甚麼你給的功課總是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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