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為了貪圖一部數碼相機而申請了兩張信用卡 – 一張主卡(以我的名)及一張附屬卡(以朋友L的名), 當時我問她可否幫我, 她是毫不猶豫地答應的! 簽滿所需積分之後, 她便把卡及賬單一併還給了我.
直至數日前收到銀行月結單, 需要付年費二百五十大元, 於是我把兩張卡交到銀行準備取消. 職員替我在電腦查資料, 並告訴我那張附屬卡已經於去年9月報失了! 吓, 報失? 無聽錯, 是報失!
L小姐, 妳未免太小心了吧? 如果我用妳張附屬卡簽帳, 是我自己找數的, 而且, 相識這麼多年, 妳懷疑我會這樣做嗎? 既然妳對”財”這麼小心謹慎, 當年R小姐向妳借支票, 妳不答應反而教她轉向我埋手, 妳都算夠”老友”啦!
唉! 做左幾十年人, 一直都覺得自己身邊有很多好朋友, 可是…我對”朋友”真的萬分失望! 也許是我自己太白痴無知吧! 看來我都應該好好反省! 也許小時候一向有父母替我遮風擋雨, 令我太容易信任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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